本比选项目后勤服务中心厂区浴室及洗衣站业务市场化用工,采购人为首钢长钢后勤服务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组织公开现场比选评选业务市场化用工单位,有意向的潜在响应人可报名响应。
二、项目概况和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后勤服务中心厂区浴室及洗衣站业务市场化用工
2.1.2项目编号:003
2.1.3项目地点:首钢长钢公司生产区内
2.1.4比选控制价:105.2万元(不含税)
2.1.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1.6验收标准:详见“后勤服务中心厂区浴室及洗衣站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及考核细则”。
2.1.7合同费用支付方式:按采购人财务要求办理挂账手续后,由采购人根据其付款计划、付款规定,以现汇支付的方式每三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以签订合同约定条款为准,任何情况下款项支付均不计利息。
2.2比选范围:首钢长钢公司生产区5个职工浴室(含焦化厂浴室、炼铁厂浴室、炼钢厂浴室、轧钢厂浴室、熔剂厂浴室)的门前责任区保洁、室内卫生清保消毒、水箱上水、水温控制、设备巡检及日常维修等;生产区3个洗衣站(含焦化厂洗衣站、炼铁厂洗衣站、炼钢厂洗衣站)的门前责任区保洁、室内卫生清保消毒、收发登记洗衣记录、机洗烘干工作衣、缝补衣扣及日常维修等。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对响应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报名单位营业执照需含有物业经营管理相关内容。企业“实缴资本”在100万元(含)以上,并出具2023年审计报告、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有一定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要求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查询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情况以及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1.3其他要求:
比选时,如委托代理人比选时缺席,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承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列入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重点黑名单的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自然人不能报名,被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列为暂停合作或取消合作的单位不能报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股东、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同一、交叉或其他有可能影响响应公正等情形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响应。
承诺为本项目服务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3.2法律法规对合格响应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四、资格审核、比选文件的领取
4.1资格审核:
时间:2025年1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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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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