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货梯采购(32#厂房)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32000.00元
最高限价:632000.00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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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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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货梯采购(32#厂房)项目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63200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电梯的安装、调试,并经有关质量技术检验机构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吉财购(2024)2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参考格式)。
2、特定资格条件
(1)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或以上资质(若已换证只需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中未注明资质等级的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文件规定进行认定;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或以上资质(若已换证只需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17 日-2025年1 月23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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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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