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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GC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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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大理高辣度辣椒全产业链项目一期(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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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1-24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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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2-18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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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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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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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
99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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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为一期厂房配套萃取调配相关设备采购及安装,拟建设一条年处理1.5万吨高辣度辣椒(干椒)萃取调配加工生产线,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工作内容:完成1.5万吨高辣度辣椒(干椒)萃取调配加工生产线的产品选型设计及配置、设备采购、制造、包装、运输、保险、装卸、仓储、现场安装、设备吊装、系统集成、检验、软硬件调试、单机试运行、联动调试及联动试运行、验收、质保、提供技术咨询、培训等工作内容。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990.00万元;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与技术服务要求”,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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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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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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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设备供应单位,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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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设备与管线的安装、调试的施工方须具有)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4、投标人须为具备相应设计、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投标的则须提供本次拟投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文件及制造商的相关资质证书,若为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具备相应设计、制造及供货能力的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设备供货方须提供)5、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食品制造类设备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任意一方须具有)6、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交评标委员会审核)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设备供应单位,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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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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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食品制造类设备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任意一方须具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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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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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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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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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
9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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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02-18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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