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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太仓娄江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的 太仓娄江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新建灌包装设备园区配套经七路(沈海高速-白云渡大道)工程 已经由太仓市数据局核准建设,太数据投核【2024】10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 太仓娄江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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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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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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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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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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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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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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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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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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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01月01日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25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勘察设计合同;并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此业绩必须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平台入库业绩,并在投标文件“投标资格审查情况表:类似业绩情况表”中选定该入库业绩链接。未经入库的业绩或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未按上述要求选择该入库业绩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投资估算以设计合同为准,设计合同未体现相关数据的则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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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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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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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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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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