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云南金马机电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项目(干货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0 元
最高限价:750000.00 元
采购需求:采购豆类、食用油、面粉、米、调料、饮品、牛奶以及纸巾、塑料袋等物资一批。
交货地点:云南金马机电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如遇上级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供货期限:采购人提出采购需求后,24 小时内供货,紧急情况下 4 小时内供货。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足 1 年的,
可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或财务状况说明)的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12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 1 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的复印件。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款证明(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 1 个月,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复印件;(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成立不足 3 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在“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且证书核准名称须与供应商
单位名称一致,提供复印件。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 年 01 月 14 日 09:00 时至 2025 年 01 月 20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5-01-24 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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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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