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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一桥、二桥、三桥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建设工程施工项目YZJLSJ-SG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17 收藏项目

扬中一桥、二桥、三桥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建设工程施工项目YZJLSJ-SG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中一桥、二桥、三桥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建设工程已由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关于开展全省跨越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要敏感水体普通公路桥梁相关防护设施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苏交公便安〔2024〕33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镇路养〔2024〕109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随着水环境保护规定不断完善,扬中一桥、扬中二桥和扬中三桥的排水系统已经不符合当前时期的环保相关要求。现状桥梁仅在桥面设置泄水孔,桥面雨水通过泄水孔直排入长江水体中。这种直接排放的方式对水源地存在环境危害的风险,一旦在桥上发生化学危化品运输车侧翻、汽柴油、危化品泄漏等事故,危化品将通过桥面泄水孔直接流入长江水体,对下游会造成不可估量的环境危害,并可能诱发饮用水安全事故,对水体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甚至破坏水体的原有生态功能。根据以上情况,拟对三座桥梁增设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具体包括收集管道、事故应急池等,本项目建安费约881万元。

2.2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扬中一桥、二桥、三桥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本拟划分为1个标段,即YZJLSJ-SG标段。招标内容为扬中一桥、二桥、三桥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中所有内容(主要为增设纵向排水管、新建应急池等)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若遇冬季极端低温天气,工期顺延),工程缺陷责任期:竣(交)工后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桥梁维修、加固、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工程等桥梁养护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或通过竣工验收。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类);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桥梁维修、加固、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工程等桥梁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且已交工验收合格或通过竣工验收。

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5)专职安全员要求: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者政府相关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如资质、业绩,以及主要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从业经历等),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

3.5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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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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