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整镇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建设监理(第二次)
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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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包号 |
项目包名称 |
数量/单位 (以技术条件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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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2494J6S |
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整镇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建设监理(第二次) |
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整镇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拟建场址位于:乌石镇各厂房屋面。本期项目主要利用厂房屋顶,所有光伏板均设置在屋面,本项目总面积约为107876平方米,规划建设规模装机容量约为17.084MWp。 |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卷《技术条件书》。
2.3项目工期:计划工期180天,开工时间最终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整镇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工程暂定于2025年6月开工,每个场址电站自招标方通知开工之日起90日内实现并网发电。监理服务期自项目首个场址开工之日起算,至所有场址电站并网发电结束(工程启动验收后,现场监理人数保留不超过2人)。监理不在施工现场,远程办理各种文件会签不算监理服务时间。
由于招标方原因出现施工暂停,招标方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单位,并书面明确暂停期。暂停期不计入监理服务期。由于招标方原因超过约定的服务期限,即180天,超出部分按实际所需的监理人支付超期费用。实际所需的监理人数由双方商定,并书面确认。
3、合格投标方的资格要求(请各投标方详细阅读拟投包下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次招标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4)投标方必须满足要求:具备电力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3项2MWp及以上光伏项目监理业绩。
(6)安全监理须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或者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或监理上岗证。
(7)投标方财务状况良好,投标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方提供承诺)
(8)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方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公司(或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方)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者曾经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
若招标方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及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方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方保留对投标方的资质、所提供的业绩进行公示的权利。
4、发售时间:2025年 1 月 18 日至2025年 1 月 24 日(计划),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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