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灯塔路湘江大桥及连接线工程 建设项目 已由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祁发改基 20202号 批准建设,并经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祁招准字 [2020] 34 号 文件核准祁阳县灯塔路湘江大桥及连接 线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 ,资金来源为自筹 , 招标人 为 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 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祁阳县灯塔路湘江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2.2 建设地点:祁阳县城南部,连接经开区与东江片区,呈西往东走向,道路西起灯塔路与白竹路交叉口,东至环城东路。
2.3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6007.16万元, 其中工程费用55322.24万元。 路线全长约3183.743米(其中:大桥930m/1座(主桥长365m,宽度37.5m;引桥长565m,宽度31.5m),桥型采用双塔单索面矮塔斜拉桥。土石方数量1165327m 3 ,路基排水及防护工程20203m 3 ,沥青砼路面110312㎡,平面交叉8处,涵洞5道,拆迁建筑物12158㎡。
2.4 工期要求: 工程 勘察 和初步 设计同步进行, 总工期为 6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勘察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勘察规范标准要求; 初步 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2.6 招标范围:① 工程 勘察招标范围为项目规划范围内工程的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②完成本项目 市政工程 (道路、桥梁、 排水、景观绿化、 照明、 燃气、监控、自来水、弱电、标线、标志、标牌、标识、红绿灯、桥梁亮化等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 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 计、 概算文件编制(含工程量清单) 。
2.7 招标控制价 :由 工程 勘察费和初步设计费 组成, 工程 勘察费 招标控制价为 150.78 万元、初步 设计费 招标控制价为 353.46 万元, 共计 504.24 万元。
工程勘察初步设计费用采用固定合同总价包干。
投标人应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和湘发改价服[2014]1159号文等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了工作内容及范围、市场竞争、工艺及管理难易程度、 初步 设计方案修改、 初步 设计周期、工程造价、方案审查、协调管理、企业自身能力、物价及政策性变动等因素的前提下,并考虑工程 初步 设计期间的所有风险综合确定投标报价。
2.8标段划分:本项目 工程 勘察 和初步 设计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及以上资质 。
(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及以上资质 。
3.3拟任设计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具有 桥梁 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3.4拟任勘察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具有国家注册 土木工程师(岩土) 执业资格,勘察负责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3.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6 本招标工程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牵头人必须为工程设计单位,勘察单位为联合体成员 ,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满足七部委30号的相关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4、 工程 勘察 初步 设计费用补偿
对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 10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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