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州市零陵区石坝仔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已由 湖南省水利厅 以 湘水函 [ 202 4 ] 109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州市零陵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 ,招标人为 永州市零陵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永州市石坝仔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 永州市零陵区石坝仔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
2.2 建设地点: 零陵区石岩头镇 。
2.3 建设规模: (1) 主坝坝基帷幕灌浆防渗处理,主坝面板防渗加固,完善大坝观测设施; (2) 溢洪道除险加固; (3) 放水设施维修改造,更换副坝灌溉涵闸门及启闭机平台拆除重建; (4) 副坝坝体上下游加固处理等内容。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 )工程类别: 水利工程 ;
(2 )招标范围和内容: 永州市零陵区石坝仔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
2.5 计划工期: 总工期 450 日历天 。
2.6 质量要求: ( 1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勘察规范要求,达到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要求。
( 2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达到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标准并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3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 “ 合格及以上 ” 的标准。
( 4 )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
2.7 其他要求: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 ① 勘察类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类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 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 ( B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 5 年内(指 2019 年 3 月 ~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1 个施工类似业绩和 1 个设计类似业绩 。
(1) 施工类似业绩:单个合同金额 1500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 EPC (设计施工采购)业绩。
(2) ( 2 )设计类似业绩:单个总投资额 1500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 EPC (设计施工采购)业绩。
注: ①联合体投标时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工作内容,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须满足以上设计业绩要求,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满足以上施工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 或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 / 年内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 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 专业 / ,并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 专业 高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 A )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均处于有效期;
( 2 )联合体由不超过 2 个独立法人组成。牵头人必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
一方担任。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
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
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 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 5 )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双方都产生约束力 。
3.10 依据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 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 > 的通知》(湘水办〔 2017 〕 113 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 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 > 的通知》(湘水发〔 2018 〕 28 号) ,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 “ 黑名单 ” 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其他要求: 所有关键岗位人员都不能有在建 。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 4 年 3 月 20 日~ 202 4 年 4 月 17 日 18 : 00 时止(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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