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永州市优抚医院搬迁改造项目(一期)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上级拔款,招标人为永州市优抚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4788.19m2,建设内容为门诊急诊部、住院部、给排水、消防、电梯等,总投资约为2948.37万元(具体以财政审定金额为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永州市优抚医院搬迁改造项目(一期)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 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①投标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②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以上①和②项中具备任意一项即可。
3.3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职员。
3.5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6拟任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无押证);拟任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网站下载的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并提供社保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社保的;②未提供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或按提供的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且经投标人澄清、纠正仍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但要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明细表及社保缴纳发票原件并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证明原件)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7.1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3.7.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2月10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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