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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新田县龙家大院保护修缮工程(二期)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16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新田县龙家大院保护修缮工程(二期),项目已由新田县发展改革局以新发改许准字202067号文核准,资金来源国保专项资金。项目业主为新田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新田县龙家大院保护修缮工程(二期);

1.2.2建设地点:新田县龙家大院;

1.2.3项目基本情况:新田县龙家大院保护修缮工程(二期),包含维修古建筑14栋,面积1816平方米等工程;

1.3工期要求:180天(日历天);

1.4招标范围:新田县龙家大院保护修缮工程(二期)的施工及安装,总投资约508万元。(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和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和文化部[2003]26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根据文物保发201413号文件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有国家文物局委托中国古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2.4拟任的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文物局委托中国古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2.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以上人员须提供20 20年1月以来连续六个月有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

2.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评标阶段只需要对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进行评审,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数量、类别和资格条件的配备实行承诺制,投标时不需提供具体名单和资格条件资料,待中标后,按承诺配备到位;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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