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江华县码市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已由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江发改投资 [2018]10号 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源 中央预算内资金 。项目业主为 江华瑶族自治县码市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名称: 江华县码市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1.2.2 建设地点:江华县码市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预算约822万元,包括湖南路、广西路的改造工程,其中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亮化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最终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1. 3 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
1.4 招标范围: 江华县码市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1. 5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 号)规定执行。
2. 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 职称;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投标;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2.8 其他要求: 因项目时间紧、现场情况复杂,要求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到工程现场勘察了解情况,并由招标人出具现场勘察证明。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 [2018]116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及开标时间: 2020 年 7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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