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5年市级车辆保障中心公务车辆维修定点企业二次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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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市级车辆保障中心公务车辆维修定点企业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1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P52

项目名称:2025年市级车辆保障中心公务车辆维修定点企业(二次)

项目序列号:ZFCG202501040

预算金额(元):18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1

标项名称:2025年市级车辆保障中心公务车辆维修定点企业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5年市级车辆保障中心公务车辆维修定点企业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非中小企业不参与投标。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有效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企业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⑤企业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内报名单位的完税凭证或税款缴纳凭证或经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的纳税申报表);⑥上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企业近三个月财务状况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⑦投标单位“信用中国”网站和查询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的主体须无相关失信、违法记录;打印的网页须完整,若查询主体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⑧投标单位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有效期内的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注:1.根据安市财采〔2023〕3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则无需提交以上①-⑦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①-⑦项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2.提供以上①-⑦项资格证明材料或“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⑧项特殊资格材料、⑨联合体协议的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采购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有效期内的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8日00时00分至 2025年01月24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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