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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崇义县扬眉江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一期三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17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义县扬眉江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 (一期三标段)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崇义县旗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 施工 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崇义县扬眉镇、龙勾乡。

2.2 招标规模:约999.95万元。

2.3 计划工期:约151日历天,预计 2025年2月17日开工,2025年7月17日完工(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17日起至2025年2月10日止……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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