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告对象 顺义区范围内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动物饲养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等相关单位。 二、报告程序及内容 2025年3月底前,持证单位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所在属地镇政府提交年度报告(动物饲养场提交附件1、动物屠宰加工场所提交附件2)。属地镇政府对年度报告进行初审,加盖公章后统一上报****局畜牧兽医与渔业管理科###街3号院3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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