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编号:067
1.2招标内容: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生产质检中心智能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包含生产质检中心机房智能化设备、生产质检中心安防智能化设备及食堂安防智能化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近3个月【2024年9月-2024年11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证书、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2020年10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2018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如无上述所列情形的,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4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承担过危化行业智能信息化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2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合同中须注明:项目名称、用户名称、范围、签订时间,合同总金额不可隐藏。
2.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情形。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6.投标
6.1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1月23日止(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获取。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4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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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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