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电梯维保服务
2、项目编号:JSD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3816万元
5、最高限价:5.3816万元
6、采购需求: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电梯维保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其中1-5号电梯为29个月)。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9、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具备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安装、维修)。
(四)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五)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1月16日至2025年01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7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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