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19破申2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广东天华****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4)粤19破188号决定书,指定广州金鹏(东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对职工债权进行了调查,确认债务人广东天华****公司无职工债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