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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芝溪小流域)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16 收藏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QSL2025-00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田县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芝溪小流域)已由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审[2024] 136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由上级补助和国企自筹共同解决,项目法人为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青田县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芝溪小流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概况:青田县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芝溪小流域)建设地点位于青田县船寮镇,涉及店前村、上本村、外湖村等三个行政村。项目水土流失治理面积总计 10k ㎡,主要包括溪沟整治、村庄整治、封育生态修复等三部分组成。其中:溪沟整治主要包括新建护岸共 793.3m,护脚加固777.4m,拦沙坝拆除重建 8 座,拦沙坝修复 1 座;村庄整治主要包括新建生产道路 860.6m,新建花岗岩栏杆 333m;封育生态修复面积共 10k ㎡,并设置封育标识牌 12 块,小流域标牌1 块。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程控制价:5062260元
工期:18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个;
(2)应以/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2025年01月16 日 起至开标时间前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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