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条件:无二、受让条件:1、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人与转让方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人向交易机构账户缴纳成交款、交易费(见转让公告第十二条收费标准)。 2、受让人需按照证载采伐期限2025年2月28日内完成采伐工作。3、受让人需接受转让方和当地林业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起挖、运输、采伐时必须及时通知转让方监装、监运,必须及时办理相关行政许可。4、受让人自行承担树木交割期间的所有税、费。5、转让方在交付苗木后,受让人需及时开展起挖、采伐工作,配合转让方做好新一轮的树苗种植。6、受让人自行承担采伐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采伐、搬运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对采伐、搬运过程中的人员、财产安全负全责。如发生安全事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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