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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丹徒区人民医院多功能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中档全身应用机型)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日期:2025-01-1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镇江市丹徒区人民医院多功能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中档全身应用机型)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10万元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内,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投标人须提供3C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2-06 0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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