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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沪昆铁路义乌高架站房建设工程站房及相关工程铝板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16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收货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沪昆铁路义乌高架站房建设工程装饰项目经理部,货款由项目部支付。

本次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沪昆铁路义乌高架站房建设工程装饰项目经理部

2.2 供应范围:1-4站台吊顶

2.3 招标内容:铝板

2.4 本次招标采购有效期:自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 生产商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

企业法人资格的注册资金≥1000万元,注册成立年限≥2年;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般纳税人证

明、有效的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近两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

行业和地方现行有效的有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标准(详见第二章第二节),如所列标准有差异,以其中最高标准为准。

执行期间有标准修订更新的按修订更新标准执行。

3.1.2 经销商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报价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

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注册资金≥500万元,注册成立年限≥2年;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般纳税人证

明、近两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

3.1.3 供货能力: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1.4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需出具近两年的国家或地方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铝板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3.1.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次招标采购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1.6 信誉要求: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

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上海分公司限制交易期内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3.1.7 投标人税务要求: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正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近期开具的发票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1月16日起至2025年1月21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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