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艺研究院钻杆通径过程中防物体打击安全风险隐患治理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120.00万元(含税);招标人为钻井工艺研究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
按照甲方技术要求进行加工。设计加工先行胶塞测试短节,下完井管柱前的通井作业时,将先行胶塞测试短节接到钻杆底部,起钻前,将钻杆胶塞投入钻杆内,开泵将钻杆胶塞顶替到测试短节内,完成钻杆通径测试,杜绝目前通径规通径时掉落砸伤井口施工人员风险。
概算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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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物 |
单位 |
数量 |
概算单价(元) |
概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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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73mm先行胶塞测试短节 |
件 |
100 |
4867 |
486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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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89mm先行胶塞测试短节 |
件 |
100 |
5752 |
57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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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不含税) |
106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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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含税价)(税率13%) |
1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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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标的物:73mm先行胶塞测试短节100套,89mm先行胶塞测试短节100套。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山东东营。
三、资格要求
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艺研究院钻杆通径过程中防物体打击安全风险隐患治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并提供扫描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上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证明)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需提供本企业最近一期年度全套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的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关键内容要求带审计事务所公章。
6.投标人提供安全生产费提取和使用情况,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01月16日 09:00:00至2025年01月21日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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