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盐都区净水有限公司2025年度污水管道物探服务 。
2、服务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境内。
3、招标范围及内容:项目总投资约8500万元。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内管线进行工程物探,提供地下管线现况图、探查记录表、成果表及技术总结报告书等成果。并提供本项目的物探服务成果文件:任务合同书;技术设计书(附物探方法试验报告);所利用的已有成果图表资料、起算数据、仪器检校资料;管线现况调绘图、管线探查记录表(或电子手簿的原始文件)、控制点成果表、控制网图、专业地下管线图、综合地下管线图(彩色纸图)及计算机数据光盘;各种检查和开挖验证记录;质量自检报告及精度统计表、质量评标表;地质雷达探测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书等。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4、服务时间要求:一年。当招标人通知进行物探时,中标人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进行,15日历天内提交物探报告,实际服务期应满足工程需要及甲方需求。
5、质量标准:满足相关规范、规程要求,管线物探成果必须符合设计、施工相关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4、5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办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的领取
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5年1月16日至 2025 年 1 月21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周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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