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银行太原分行已报废的电子设备的处置与回收服务,主要包括自助设备(ATM/CDM/VTM)、台式电脑、显示器、笔记本电脑、交换机、路由器、打印机、报废电池等电子设备。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以及由法人授权或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营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资质;
4.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成立时间已满三年;
6.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供应商须具备资源回收或废品处置等经营范围(HW31、HW49等),经营规模(单位:吨/年)能满足我行全年的回收需求;
3.回收范围覆盖太原市、长治市、大同市;
4.如涉及报废电池处置,除完成回收、清运和处置外,还需按照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完成所需的危废项目申报、环保备案评估等工作,向我行出具服务报告,提供废电池转运单;
5.供应商可承诺无害化处理废品;
6.供应商须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提供山西省范围内服务机构地址、联系方式;
7.供应商须具备自主经营能力,禁止外包。不允许挂靠、转包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其他要求
1.须承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同时参与本项目;(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2.须承诺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参股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中无渤海银行在职员工、离职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三、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23 10: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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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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