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95,020.48元
采购包1(闽侯县特殊教育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95,020.48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95,020.48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 闽侯县特殊教育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 1(批) | 否 | 福州市闽侯县特殊教育学校位于闽侯县甘蔗街道双福路7 号,占地面积72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40平方米,现有在校生132人,教职工54人。根据学校实际需求,闽侯县特殊教育学校拟采购的校园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包含:水电、保洁、绿化、厨房勤杂等。服务期限为24个月。 | 595,020.48 | 物业管理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供服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采用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1-15 至 2025-01-2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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