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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优势特色产业乡镇建设)-现代化农机装备升级提升及水稻精深加工改造升级项目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13 收藏项目
一、基本情况(一)工作内容: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优势特色产业乡镇建设)-现代化农机装备升级提升及水稻精深加工改造升级项目-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第二次)相关工作,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图纸等。(二)招标人:宜宾昱隆建****公司。项目名称: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优势特色产业乡镇建设)-现代化农机装备升级提升及水稻精深加工改造升级项目-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第二次)(三)工程地址###市南溪区。(四)工期要求:6个月,最终以现场实际通知为准。(五)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设备材料技术规范及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六)付款方式:分包人须提供有效的9%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人转账支付至分包人银行基本账户。按月完成产值金额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财评审核后向分包人支付到审核金额的80%;提供完整的档案资料且经结算审计单位审定后开始办理分包结算,分包结算办理完成后支付到分包结算审定金额的97%;预留分包结算总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因分包人虚报工程量原因造成审减比例超过合同金额5%以上,导致增加的审计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均不计息。(七)报价方式:本项目暂估价为 ******** 万元,以财政评审价下浮 10%作为最高控制价(本次报价下浮比例≥ 10 %为有效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八)质量缺陷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24个月。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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