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辽宁公司为确保2025年集团战新、小微业务规模化上量发展要求的顺利达成。计划启动全省装维队伍能力提升工作,全面展开对装维条线各支专业队伍分梯队的数字化精准赋能。2025年全年预计组织并实施16期省级线下集中面授,包括:装维班组长、指导员、综合调度、内训师、一线骨干队伍培训等。为保证中国电信辽宁公司2025年全省各单位装维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装维队伍2025年培训服务组织采购。
项目预算90万元(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采购明细详见技术规范书。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成交人数量及份额:1名,份额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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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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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包1 |
2025年智慧家庭工程师培训服务 |
- |
900000 |
辽宁省内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总价900000.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至少提供1名项目经理、2名师资服务团队人员(讲师)、2名支撑团队成员。
注:
(1)须提供人员清单列表(所配备人员须在人员列表中注明职位,未注明则不计取。)、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须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部门出具的响应截止时间止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参保人员信息、(参保)缴费单位名称、(参保)缴费期限等重要信息。其中项目经理(不接受第三方代缴);师资服务团队人员(讲师)、支撑团队成员由第三方代缴社保的,须提供代缴协议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代缴协议中应明确派遣名单成员,否则视为无效。
(3)项目经理、师资服务团队人员(讲师)、支撑团队成员均不得重复,若重复则均不计取。
(4)证明材料不全或证明材料不清晰评审委员会无法认定的不予计取。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6 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须提供开票承诺或以往项目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本次询比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响应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1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1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1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完成的装维技术培训类业绩一份。
注:(1)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2)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和合同签章页。
(3)若为固定总价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4)若为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与订单须同时提供(至少一份),业绩数量以提供框架协议数量为准,框架协议下每个订单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5)如评审委员会一致认为资料提供不全、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或图片因模糊等原因无法辨识,则作未提供处理。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1月15日17时00分00秒至2025年01月18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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