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溪县龙门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迎宾大道和平段)-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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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龙门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迎宾大道和平段)-公告
日期:2025-01-15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龙门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迎宾大道和平段),建设单位为安溪县龙门镇小城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安溪县龙门镇小城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安溪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总造价199321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 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 招标类型: 总承包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2.5. 2.6.

招标控制价 (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1993210元;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个日历天;

标段划分 (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即项目经理,下同) 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 (子) 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 01 月 15 日至 2025 年 01 月 20 日……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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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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