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我县建筑垃圾运输的安全有序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2011修正)》《吉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25年万安县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资质核准工作,对全县报名的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实行准入核准(含已准入建筑垃圾运输公司进行资质重新审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垃圾运输公司资质核准标准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所属车辆具备《机动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具备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具备相应的运输处置能力。
(三)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卫星定位等装置,保持正常使用,且符合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准。
(四)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二、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2月15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股(县行政中心42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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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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