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附件1)第二十七条对电梯安全评估的要求及规定:“电梯自首次办理使用登记之日起满15年的或者安全评估后继续使用满5年的,需进行安全评估”。深圳地铁1、2、3、5号线1064台电梯接近评估年限需进行安全评估。邀请函名称深铁运营1、2、3、5号线电梯安全评估委外(2025-2026年度)项目邀请函发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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