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东油田海南20区块(17口)钻完井一体化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月东油田位于中国渤海辽东湾北端,北距辽宁省盘锦市约40km,西距锦州市100km,东距营口市40km。东北距中石油滩海海南1-3油田18.5km,西南距中海油锦州9-3油田10km。该区水深2-5m,年平均气温10℃左右,最高气温35℃,最低气温-26℃,冰期约110天。
海上部分由4座人工岛平台(A、B、C、D)组成,各岛之间相距约1~2km;A、C、D平台的产出液通过海底输油管线输送到B平台,然后从B平台通过海管输送上岸,陆上部分由一座陆上集中处理站和一座滩海变电所组成。本项目为月东油田海南20区块(17口)钻完井一体化服务
2.2招标范围:详细的项目现况和技术要求见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
标段(标包)划分: 无。
预算:34000万元(含税)
2.3服务期限:乙方应确保如下作业/完工期限的实现:具备开钻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中标人应在接到甲方通知30日内具备开钻条件,甲方通知最晚不晚于2025年12月31日。开钻后两年内完成17口钻完井并撤离所有钻完井设备。
2.4实施地点:中国渤海辽东湾北端,北距辽宁省盘锦市约40km,西距锦州市100km,东距营口市40km。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详见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颁发的海洋石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业务范围钻井。
3.4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3.5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投标人项目经理不少于15年工作经验,钻井总监不少于10年工作经验,井队高级队长、钻井队长及司钻等关键岗位人员不少于10年工作经验,且必须是一直从事钻完井相关专业工作,以保证海上的高效、安全作业。提交承诺书。
3.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8投标人必须优先使用甲方资源,包括但不限于钻机(不含税8.18万元/日)、船舶、基地和物资等,按照甲方已有合同费率付费,提交承诺书。
3.9投标人须提交中标后所有现场人员及其承包商人员均取得健康证、四小证/五小证、防硫化氢证、补差培训证的承诺书。
3.10投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形式合同中的履约保证条款、付款条件和HSE协议条款,提交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0日23:59:59。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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