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PMYP
项目名称:浦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筛查监测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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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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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7026507诊断用生物试剂盒 |
艾滋病筛查监测检测试剂 |
1000盒 |
否 |
规格:50人份/盒,剂型:卡型,具体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80000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按本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产品若为医疗器械的: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制造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采购货物若为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由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产品备案凭证,若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则应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6日 至 2025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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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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