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5年度南京市高淳人民医院零星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单笔金额在3万元(不含3万)以内的项目,投标费率最高限价为100%,投标费率报价超过100%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例如:供应商所报费率为90%,即最终工程结算价=经审计后的工程审定价*90%中标费率,以此类推),单笔金额3-10万(不含10万),按照最终审定价的八折结算,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采购需求:
主要内容为医院内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修缮。涉及建筑与装饰、市政等零星维修服务。具体为屋面排水、屋面防水、平立面防水、保温、隔热、楼地面、墙柱面、天棚、吊顶、油漆、涂料、墙纸、门窗、隔断、柜类、灯具、洁具、线路、地板、道路路面、路灯、雨污水井、检查井、给排水、卷帘门、闸机等零星维修改造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资质: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B证在有效期内。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7月-2024年12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1-26 14: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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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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