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污水迁改工程(无锡段)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污水迁改工程(无锡段)招标公告
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污水迁改工程(无锡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14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丰港绿色低碳产业园新能源高端设备制造示范项目(一期)附属配套工程已由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以大行审备[2023]8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大丰汇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丰港绿色低碳产业园新能源高端设备制造示范项目(一期)附属配套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大丰港经济开发区通港大道南侧

2.1.2建设规模:土方工程、道路工程、交通设施、雨污水管网、绿化工程、消防给水管网、生活给水管网、路灯工程、工业污水管网等室外附属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约1273.82万元

2.1.4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2月15日,竣工日期:2025年5月15日。实际工期自发包人发布的开工令之日起计算。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1.5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土方工程、道路工程、交通设施、雨污水管网、绿化工程、消防给水管网、生活给水管网、路灯工程、工业污水管网等室外附属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E3209040002000056001001

大丰港绿色低碳产业园新能源高端设备制造示范项目(一期)附属配套工程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无。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2.2.其他要求:

3.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2.2.2.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2.2.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2.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6.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6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010770853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程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