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西安局集团公司西安机车检修段2025年段内垃圾清运服务业务外包项目(项目名称)采购人为西安机车检修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西安机车检修段2025年段内垃圾清运服务业务外包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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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服务周期 |
到货地点 |
技术要求 |
采购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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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1 |
西安机车检修段2025年段内垃圾清运服务业务外包 |
西安机车检修段2025年段内垃圾清运服务业务外包 |
月 |
12 |
西安机车检修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西安机车检修段 |
详见谈判文件 |
无 |
备注:
(1)本次采购,报价人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响应,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审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件为单位。
(2)采购范围包括:西安局集团公司西安机车检修段2025年段内垃圾清运服务业务外包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本项目以报价人的不含税价作为评审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谈判文件;
(2).谈判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谈判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包含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业务;
(4).谈判供应商须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以来两个及以上同类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影印件)等证明资料(须与承揽业绩中提供的合同相对应),且无不良记录。并出具业主方良好证明。
(6).投标方须提供近3年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7).谈判供应商须到采购方单位实地现场踏勘,并取得回执,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踏勘回执,视为未勘察现场。联系人:赵俊杰,联系电话:18909251735。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请于2025年1月14日16时00分至2025年1月20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报名、获取报价文件。
5.报价文件的递交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4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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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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