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根据2025年维修计划,依据段长办公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策结果,计划执行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建设资金来自呼和浩特浩特供电段维修成本资金,呼和供电段检修列车消防系统检测、维修保养,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检测维修保养服务单位。
二、工程概况
1.项目简况:对呼和供电段检修列车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
2.维保地点:呼和浩特供电段管内各线路(兴和、丰镇、集宁、卓资山、等各作业车库)。
三、计划工期:2025年2月至2026年1月。
四、质量目标:
1.检修列车消防设施(消防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全列车火灾报警系统以及各类灭火装置)半年检测一次,出具检测合格报告。
2.检修列车消防设施(消防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全列车消防报警系统以及各类灭火装置)每月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对1000元以下出现故障的消防设备免费进行更换维修。
3.每月进行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不少于3人,必须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其中一人持有电气工程师证书。
五、安全目标:杜绝人身安全、行车安全事故。
六、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为本项目至少配备3名检测人员,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电气工程师证书。
3.项目负责人具备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
4.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报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6.报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 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报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符合国家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近2年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近2年企业未发生亏损(净利润判定)。
8.报价人须提供3份及以上同类设备业绩(需提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9.报价人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息系统备案(截图)。
10.报价应考虑的其它要求(履约期限等)①.成交后,合同质保期为一年。发生问题24小时修复。②.影响正常使用所造成的损失,一切由供方承担。③.提供产品的一切有效说明、相关部门出具检验合格证书及在消防应急管理局部备案的第三方出具的消防检测合格报告。
七、申请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5年1月17日16:17日16:00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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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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