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项目分两个采购包:
采购包1:负责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区域的数据采集传输服务,包含监控点位约86个(每个季度现场总维护次数不少于86次),采购预算金额180,000.00元;
采购包2:负责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区域的数据采集传输服务,包含监控点位约85个(每个季度现场总维护次数不少于85次),采购预算金额180,000.00元。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方案作适当调整或对监控点位数量作适量增加或减少。
(二)采购项目内容
1、数采仪现场维护服务
做好每个监控点位的数采仪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确保在线监测仪器与数采仪正确连接、数采仪与监控平台稳定联网。监控平台接收的数据和现场数采仪的数据以及在线监测仪器的数据须一致。
定期检查网络通讯情况,确保数据传输稳定。传输网络故障响应时限1小时,故障修复时限24小时。做好维护记录台账。
对数采仪故障导致监测数据异常的,应当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进行数据修约工作。
根据需要建立完善的备品备件库,数采仪备品备件包括电源模块、通信模块、主板以及备用整机等等。
2、协助现场仪器接入
企业现场仪器需要接入时,协助企业严格按照国家HJ212标准接入现场监测仪器,保证数据实时稳定采集。数采仪通过无线(或有线)网络方式与监控平台联网,将现场采集的监测数据上传至监控平台。数采仪可以接收并执行监控平台下发的指令,实现对现场仪器的远程操控。
排查现场仪器与数采仪的接入方式、数采仪与监控平台的传输方式等是否符合国家的标准和规范,对不满足要求的,进行升级和改造。
3、物联网传输服务
为确保数据传输安全性,数采仪统一使用4G/5G物联网卡进行数据上传。通信模块使用全网通设备,支持4G/5G网络。物联网卡统一由市生态环境局提供。
4、设备升级
根据HJ353、HJ354、HJ355、HJ75、HJ76等国家规范以及用户使用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进行系统硬件或软件升级。
(三)技术要求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数据采集和传输方式须符合《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212-2017)的要求。
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运行维护工作,参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和《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等国家规范进行。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1年,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五)服务费用及报价方式
采购包1总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0,000.00元(壹拾捌万元整)。
采购包2总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0,000.00元(壹拾捌万元整)。
价格为总包干价,即报价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劳务费、交通费、备品备件费、税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三、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月16日24: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发至(请登录),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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