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公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作参考使用,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临时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2、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接受债务人及其资产所有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也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程序确认并同意承担风险。
3、预重整期间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的效力延续至恒泰热力的重整程序,无特殊情况下,恒泰热力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招募重整投资人。
4、 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临时管理人有权视本案的进展情况、实际需求随时决定调整、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临时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公告内容的解释权由临时管理人行使。
5、意向投资人需在报名参与本次招募时缴纳报名保证金。
6、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材料使用。
二、恒泰热力概况及特别披露事项
1、基本情况
恒泰热力系于 2008年2月1日在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二路、环园路交汇处南侧,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股东葫芦岛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恒泰热力100%股权,已经全部实缴到位,法定代表人沈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400670475785W。经营范围为:热力供应;市政公用工程;集中供热运行与维护;质检技术服务;自有动产、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恒泰热力 系 2008年按照市政府要求为当时的 甲苯二异氰酸酯 ( TDI)项目建设的配套热源厂,2015年TDI停产,恒泰热力随之停产,2016年恒泰热力全员解聘,目前无职工, 企业经营状态为歇业。
2、资产负债情况
辽宁瑞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辽瑞房评报字( 2022)第169号《评估报告》显示,截止2022年10月31日,恒泰热力公司资产总额为96,057,828.98元,负债总额为128,876,774.21元,所有者权益为-32,818,945.23元。恒泰热力向临时管理人提供的截至2024年12月20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恒泰热力公司账面资产总额109,920,142.68元,负债总额131,392,193.99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1,472 ,051 . 31 元。具体资产负债数据最终以临时管理人聘请的审计和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数据以及债权人会议核查确认的债权数据为准。
3、特别披露事项
( 1)恒泰热力建设之初是为了给邻近的原TDI项目配套提供热源,是原TDI项目唯一热源供应商。原TDI项目中有光气及光气化生产装置,根据《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安全评价通则》(GB13548-1992)、《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GB19041-2003)等相关规定,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安全检查必须达到的条款中含有“光气及光气化生产装置的安全防护距离不应少于1000m,其中:新建工程在500m半径范围内无工厂、商店、居民。老厂扩建、改建工程在500m半径范围内的其他厂,可维持现状,但不应再新建其他工厂;商店、居民必须迁出。无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在500~1000m安全防护范围内的零散居民不应多于200人(含其他厂矿的家属宿舍、单身宿舍、倒班宿舍和托儿所。)”的地理条件要求。经实测,恒泰热力外墙与相邻光气化生产装置区光气源点距离约为464米,锅炉房主厂区距离光气源点距离约为554米,即恒泰热力的部分厂区处于光气及光气化生产装置500米安全半径内。鉴于以上规定,由于恒泰热力处于TDI项目安全半径范围内,并且建设之初是以TDI项目附属热源厂名义通过安全评审,因此意向投资方不得改变恒泰热力热源供应经营用途。
( 2)2016年9月13日,原TDI项目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018年8月17日,某化工企业通过竞拍取得原TDI项目公司整体资产(含光气化生产装置)。由于作为配套热源厂的恒泰热力复产需要投入大量环保改造资金,恒泰热力无力承担,故经恒泰热力全资股东葫芦岛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该化工企业进行磋商,于2018年8月28日签订《恒泰热力公司委托管理协议书》,将恒泰热力恢复生产运营、维修改造、管理委托给该化工企业,委托管理期间该化工企业投入脱硫除尘环保改造和其他维修、技术升级改造资金(具体金额以临时管理人选聘的评估机构评估结果为准)需由恒泰热力重整投资人投入资金偿还。
( 3)因恒泰热力办公楼、生产车间等建筑未进行消防验收,导致恒泰热力办公楼、生产车间等建筑物目前处于产权不完整状态。
上述为临时管理人已知事项,其他未尽事宜,请意向投资人自行调查了解。
三、 招募条件
临时管理人秉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招募重整投资人,意向投资人至少需具备以下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包含自然人。
2、意向投资人须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三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未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若报名机构为存续三年以下(含)企业法人,应按实际成立年限出具证明材料。
3、意向投资人须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确保恒泰热力可持续发展,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向本公告中列明的账户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50万元(大写:伍拾万圆整)。
5、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 形式参与遴选。
四、 招募流程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当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 2025年2月 11 日 17时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