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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车辆租赁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变更)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13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车辆租赁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车辆租赁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预估三年总费用为1472.58万元,车辆范围为9座以下非道路营运车辆。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3招标范围:

在华东区域内为招标人提供相当于或优于招标人要求的品牌及规格型号、固定期限的车辆服务。招标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车型及限价(均按3年新车交付为标准):

序号

车型

官方价格

数量

月租金            限价(元,含税)

公里数/月(固定,含税)

超公里数限价(元,含税)

1

红旗H9 2024款旗享豪华商务版

32.98万

3

11000

5000

4.5

2

红旗HQ9 2024款 2.0T商务版

35.88万

3

12500

5000

4.5

3

坦克300 2024款 2.0T 挑战者

19.98万

3

7200

5000

4.3

4

大众迈腾/24款300TSI尊享版

17.99万

5

6500

5000

4.3

5

帕萨特2025款 出众款 280TSI 商务版

16.45万

26

5715

5000

4.3

6

别克GL8 2023款ES陆尊 尊享型(双开电动门)

34.39万

5

11000

5000

4.5

7

别克GL8 2023款ES陆尊 豪华型(双开电动门)

38.39万

5

12000

5000

4.5

8

别克GL8 2023款陆上公务舱  舒适型

23.29万

3

6950

5000

4.3

合计

     

409050

   

说明:投标人可以选择相当于或优于的品牌及规格型号(但不超过中石油集团公司公务用车车型要求标准),要附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表中的官方价格供参考。

价格说明:报价包含车辆使用费、税,维修保养费,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安全环保设施费等全部费用。

其他要求:

(1)服务车辆必须为承诺中标后购置的新车(新车标准不能低于上述车辆车型要求),必须有合法的手续,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资产(行驶证车主与投标人为同一单位,或相关联的分公司)。车辆无未处理的违章违法及其他法律纠纷(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行驶证、发票、车辆登记证)。

(2)包含其他临时性用车,临时性用车包含但不限于9座以下其他车辆,车辆要求与第一条相同。

(3)司乘要求:投标方需提供自有员工提供驾驶员服务的证明资料,即驾驶员与投标方有劳动关系证明,驾驶员均应有5年以上驾龄,年龄在55岁以下。

(4)合同签署,根据上述三项服务的具体需求不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使用投标主体旗下全资分公司签约。

(5)如招标人不再承揽此次招标内的车辆服务业务,招标人有权即时终止该项目对应的车辆服务工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中标的服务商需提供符合相关项目需求的人员及车辆,保障业务合规开展。

(7)服务商投入车辆需经过华东分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实际运行。

2.4服务地点: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2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9座以下非道路经营车辆租赁服务合同金额超过200万元的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中至少包括合同的甲乙双方、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和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信誉要求(各网站记录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3.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4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3.3.6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承诺未发生重大服务事故(提供承诺函)。未按要求承诺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4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根据投标人提供财务报表,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投标将被否决。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5人员要求

3.5.1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名服务对接人,服务对接人具有三年及以上车辆服务调度管理或项目管理经验(提供劳动合同或业绩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5.2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服务期间提供自有员工提供驾驶员服务的证明资料,即驾驶员与投标方有劳动关系证明(提供劳动合同),驾驶员均应有5年以上驾龄,年龄在55岁以下(提供身份证以及驾驶证)。未按要求承诺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接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2投标人需承诺提供的服务车辆必须为中标后购置的新车(新车标准不能低于上述车辆车型要求),必须有合法的手续,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资产(行驶证车主与投标人为同一单位,或相关联的分公司)。车辆无未处理的违章违法及其他法律纠纷(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行驶证、发票、车辆登记证)。其他临时性用车包含但不限于9座以下其他车辆,车辆要求与上述相同。提供承诺函,未按要求承诺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7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13日16时至 2025年1月20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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