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新开自采
项目名称: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智能电气制造一期建设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二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收费标准按照《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文)的50.00%
最高限价:收费标准按照《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文)的50.00%。
采购需求: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智能电气制造一期建设项目:一期建设用地约79513.78㎡,约合119亩,1号楼泵马达车间及仓储计容面积50338.40㎡(建筑面积25809.44㎡),2号楼液压系统车间及仓储34928.82㎡(建筑面积12127.86㎡),3号楼生活大楼11569.35㎡,4号楼开闭所/配电房250㎡,5号楼废水处理/危废场所980㎡,6号楼消防系统用房150㎡,7号楼危险化学品库150㎡,8号楼门卫150㎡;二期建设用地约20486.67㎡,约合31亩,二期新业务用房计容面积25875㎡(建筑面积8625㎡)。总计容面积约123775.72㎡(总建筑面积约59796.65㎡)。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及道路、绿化附属等工程,总投资约1.5亿,本项目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智能电气制造一期建设项目招一家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二编单位,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结算按费率进行结算,计算基数为施工招标的中标价。本项目同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智能电气制造一期建设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一编)、(审核)系同一类型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以一编、二编、审核顺序确定中标单位。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的中标费率为一编、二编平均价。
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1信用要求: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4日至2025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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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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