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1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1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9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9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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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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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福州第一技师学院巴士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1900 |
0 |
交通运输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1、本项目采购包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4日 至 2025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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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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