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厂升级项目减温减压装置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深圳电厂升级项目减温减压装置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 深圳电厂升级项目减温减压装置采购
项目概况: 中海油深圳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电厂或公司)为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245亿元。发电生产基地位于深圳以东60公里、大鹏半岛能源走廊喉部,占地面积12.30万平方米,于1994年成立,共有2套S109E型、1套V94.2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总投资逾20亿元、总容量为595MW。深圳电厂升级项目拟建设2套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机组,单套机组额定容量530MW,2025年12月30日第一套机组投产,2026年3月30日第二套机组投产。本项目拟向投标人采购四套深圳电厂升级项目2x530MW燃气轮发电机组配套减温减压装置。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深圳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标段信息
1. 深圳电厂升级项目减温减压装置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HW-GK-5110/01
发标日期: 2025年01月13日
主要技术规格: 深圳电厂升级项目减温减压装置包含减温减压装置及其控制调节装置、辅助设备的设计、供货、技术服务等,减温减压装置使用寿命不小于30年,装置出口蒸汽压力的调节误差不大于 ±0.01MPa,装置出口蒸汽温度的调节误差不大于2.5℃。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交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6条进度计划要求
交货数量: 4套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业绩要求:(1)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个合同的已完成的减温减压装置(别称”减温减压器”)的供货业绩。(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减温减压装置(别称”减温减压器”)的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3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不允许贸易商投标。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中国为本次投标提供该货物的合法正式授权。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的,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1月13日 至 2025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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