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2024年11月我公司与尖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尖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食安(明厨亮灶)项目合作合同,需求如下:
1.平台软件升级:维护服务包括平台软件升级补丁、软件更新迭代等。
2.技术支撑服务:提供天翼云眼技术支撑,确保平台的稳定运行。
3.电路维护:包括学校厨房内明厨亮灶天翼云烟摄像头电路的维护,确保天翼云眼摄像头正常运行。
4.监控设备排查故障:包括摄像头、路由器等监控设备的故障排查。
5.运维服务内容:包括7x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咨询、在线咨询、电话技术支持、在线技术支持、上门技术支持、数据恢复服务等。
6.系统平台稳定运行:保持平台7×24小时正常运行。
7.软件和算法升级:提供官方系统升级服务,包括界面优化、操作体验优化、新功能增加等。
8.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对软件系统进行应用安全符合排查,检查系统的数据在采集传输处理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需要对尖扎县市场监管局提供运维相关服务。
1.3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9210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5实施地点:黄南州尖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28日。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购文件规范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1.2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须提供已开具的发票或能开具发票的证明材料)。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询价申请,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应答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价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月14日—2025年1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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