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温州征****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查明,温州征****公司管理人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接受本院指定担任管理人后,因故一直未能接管债务人的任何财务资料和财产,债务人温州征****公司没有财产可支付破产费用。本院认为,债务人温州征****公司无财产清偿破产费用,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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