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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寿村河江经济社文化楼建设工程承包商选取公告
日期:2025-01-10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海寿村河江经济社文化楼建设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海寿村河江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选取的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海寿河江村篮球场旁。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海寿村河江经济社文化楼建设工程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为准)

2.3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或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501483.9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内容:海寿村河江经济社文化楼建设工程 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本项目招标清单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受邀请的投标者,可于2025年01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网址:https://nhcet.nanhai.gov.cn/#/home。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 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20日15时00分。

7.1.2 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20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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