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和资产基本情况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华宁经济社华宁民工村出租屋出租
2.交易类别:出租
3.租赁期限:20年
4.预计租赁起止时间:********至********
5.免租期:无
6.交易底价:21,******** 元/宗/年(大写:贰万壹仟元整)(不含税)
7.交易保证金:20,********元(大写:贰万元整)
8.合同履约保证金:20,********元(大写:贰万元整)
9.租金递增方式:按比例递增(每60个月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
10.租金收取方式:按年
1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7日 17时00分
12.优先权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7日 17时00分
13.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7日 17时00分
14.预计竞投时长:30分钟
15.竞投开始时间:2025年01月21日 09时30分
16.预计竞投结束时间:2025年01月21日 10时00分(不包括延时)
17.延时周期:3分钟/次(最多延时999次)
18.每次最低加价幅度:********元/宗/年
19.每次最高加价幅度(最低加价幅度的10倍):5,********元/宗/年
20.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1.交易规则:详见###市农****网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
22.税费承担特别说明:乙方承担税费
23.资产交付方式:按资产现状交付
24.交易重要情况说明:(1)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在退还租赁物时,承租方在不破坏租赁物原有结构,不损坏租赁物的附属设施,不损坏室内外装修的前提下,可将属承租方自有的可移动的物品撤走,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应保证退还的租赁物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2)出租期间,如遇三旧改造、村级工业园提升改造、政府征地拆迁、连片开发等情况时,本合同自动解除,承租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按照承租方当年使用物业的时间无息退回未使用部分的租金。如遇三旧改造、村级工业园提升改造、政府征地拆迁、连片开发等情况补偿款按以下约定处理:承租方投资设备的搬迁费归承租方,地上建筑物补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增建部分的补偿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按比例分成,承租方的占有比例为:建筑物的补偿费×合同剩余期限/合同期限,出租方占有比例为:建筑物的补偿费×合同已履行期限/合同期限,土地补偿款及其他补偿款归出租方,出租方不另行补偿。(3)租赁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一并签订《消防、环保及安全生产协议书》,以明确租赁双方的消防、环保、安全生产责任。(4)因民工村出租屋使用多年,瓦面有不同程度破损,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承租人方可对房屋瓦面进行修缮,一切的维修费用、申报等相关手续及风险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5)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等相关款项,若在合同签订时承租方拒绝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等相关款项的,视为承租方拒绝签订合同。(7)具体租赁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8)其他要求详见《物业租赁合同》样本。
(二)资产信息
1.资产名称:华宁经济社华宁民工村出租屋
2.资产编号:********J0001
3.资产类型:房屋建筑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市南海区西樵镇上金瓯松塘村二队开发区民工村出租屋
6.资产建筑面积:********平方米
7.资产占地面积:********平方米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1.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南府集有(2014)第********号(证件编号),没有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砖瓦结构建筑物,未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和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或居住,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其他详见《瑕疵披露告知书》。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1.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南府集有(2014)第********号(证件编号),没有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砖瓦结构建筑物,未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和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或居住,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该项目目前在租状态,原租户为潜在优先权人。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属于国家有关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中禁止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权属人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未纳###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警示名单;
2.本次交易报名时未拖###市辖内各农村集体(包括农村集体所属企业)的租金(承包款);
3.其他条件:无。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华宁经济社华宁民工村出租屋出租
2.交易类别:出租
3.租赁期限:20年
4.预计租赁起止时间:********至********
5.免租期:无
6.交易底价:21,******** 元/宗/年(大写:贰万壹仟元整)(不含税)
7.交易保证金:20,********元(大写:贰万元整)
8.合同履约保证金:20,********元(大写:贰万元整)
9.租金递增方式:按比例递增(每60个月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
10.租金收取方式:按年
1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7日 17时00分
12.优先权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7日 17时00分
13.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7日 17时00分
14.预计竞投时长:30分钟
15.竞投开始时间:2025年01月21日 09时30分
16.预计竞投结束时间:2025年01月21日 10时00分(不包括延时)
17.延时周期:3分钟/次(最多延时999次)
18.每次最低加价幅度:********元/宗/年
19.每次最高加价幅度(最低加价幅度的10倍):5,********元/宗/年
20.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1.交易规则:详见###市农****网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
22.税费承担特别说明:乙方承担税费
23.资产交付方式:按资产现状交付
24.交易重要情况说明:(1)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在退还租赁物时,承租方在不破坏租赁物原有结构,不损坏租赁物的附属设施,不损坏室内外装修的前提下,可将属承租方自有的可移动的物品撤走,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应保证退还的租赁物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2)出租期间,如遇三旧改造、村级工业园提升改造、政府征地拆迁、连片开发等情况时,本合同自动解除,承租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按照承租方当年使用物业的时间无息退回未使用部分的租金。如遇三旧改造、村级工业园提升改造、政府征地拆迁、连片开发等情况补偿款按以下约定处理:承租方投资设备的搬迁费归承租方,地上建筑物补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增建部分的补偿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按比例分成,承租方的占有比例为:建筑物的补偿费×合同剩余期限/合同期限,出租方占有比例为:建筑物的补偿费×合同已履行期限/合同期限,土地补偿款及其他补偿款归出租方,出租方不另行补偿。(3)租赁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一并签订《消防、环保及安全生产协议书》,以明确租赁双方的消防、环保、安全生产责任。(4)因民工村出租屋使用多年,瓦面有不同程度破损,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承租人方可对房屋瓦面进行修缮,一切的维修费用、申报等相关手续及风险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5)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等相关款项,若在合同签订时承租方拒绝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等相关款项的,视为承租方拒绝签订合同。(7)具体租赁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8)其他要求详见《物业租赁合同》样本。
(二)资产信息
1.资产名称:华宁经济社华宁民工村出租屋
2.资产编号:********J0001
3.资产类型:房屋建筑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市南海区西樵镇上金瓯松塘村二队开发区民工村出租屋
6.资产建筑面积:********平方米
7.资产占地面积:********平方米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1.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南府集有(2014)第********号(证件编号),没有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砖瓦结构建筑物,未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和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或居住,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其他详见《瑕疵披露告知书》。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1.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南府集有(2014)第********号(证件编号),没有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砖瓦结构建筑物,未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和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或居住,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该项目目前在租状态,原租户为潜在优先权人。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属于国家有关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中禁止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权属人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未纳###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警示名单;
2.本次交易报名时未拖###市辖内各农村集体(包括农村集体所属企业)的租金(承包款);
3.其他条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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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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