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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芦村长湖、海龙皇、井元土地(鱼塘)
日期:2025-01-10 收藏项目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单元号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用途
北芦村长湖、海龙皇、井元土地(鱼塘)
********-01-0012
********
********亩
********亩
********元/亩·年
北芦村长湖、海龙皇、井元
鱼塘水面
农业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市蓬江区杜阮镇北芦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竞价资质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备注:土地(鱼塘)发包;每年每亩底价为********元(大写:叁仟元整),承包款以实地测量为准(面积约********亩)计算。第一年为基建期免收租金,第二年起按合同约定计算租金,以后每3年为一个承包款递增周期,最后4年为一个周期,每个递增期的承包款在上一期承包款的基础上每年每亩增加160元.;中标签订合同后需在相关部门申报立项才能动工建设。承包方须在中标次日起180天内完成立项申报手续,逾期未完成的视作承包方违约,资产所有人有权取消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归资产所有人所有,并收回承包土地;承包方需按资产所有人对所承包土地的整体规划设计图进行建设,总投资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生态园四周需用钢材冲孔板整体围蔽,围墙完成高度********米(具体参看效果图),围墙建成后需张贴公益宣传广告。生态园种植面积不少于33亩,水体养殖不少于15亩,所有水体养殖范围需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栏;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用途使用,若发生承包方违法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按土地政策进行整改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实行终止合同、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并且除按土地政策进行处置外,整治产生的费用统一由承包方承担;在符合规划政策情况下,承包方根据整体规划设计在河道修建观景人行天桥,连接一河两岸的生态绿廊景观提升(所需一切费用由承包方负责)。未经政府相关部门报批,严禁搭建构筑物。 。 租赁年限:********年。 合同预计开始时间:********至********。 交易底价:********元/亩·年。
每次最少加价金额:********元/亩·年。 每次最大加价金额:********元/亩·年。 项目预计总额:********.00元。 产权情况:无集体产权证,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租金递增方式:从第4年起每3年递增一次递增固定值为********元。 免租期:无。 竞投人资格审核方式:自动审核。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竞价不低于金额********元且不得高于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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