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WT-2025-01 项目名称: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学校车辆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1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学校车辆租赁项目1.********.00项交通运输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资格承诺函(若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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