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物详情: 名称 江苏###市虎丘区喜年生活广场 4 幢 101 室 权利人 苏州银****公司 权属证号 苏( 2017 ###市不动产权第 ******** 号 案号 ( 2024 )粤 03 执 713 号 承办法官 赵法官 法官助理 曹助理 坐落 江苏###市 建筑面积 ********.56 ㎡ 房屋用途 商业、金融、信息 占有使用或租赁情况 截至本院房产调查时止,该房产部分有人占有使用,有人主张租赁,但未递交租赁合同,部分为空置状态,具体情况竞买人自行可进一步核实。 税费负担 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 财产处置参考价确定方式 委托** 起拍价 人民币 ******** 元 保证金 人民币 ******** 元 增价幅度 人民币 ******** 元 备注 1、 截至本院房产调查时止,该房产拖欠管理费、水电费、燃气费等情况不详,具体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 2、 详见公告附件评估报告及现场照片,按房屋现状拍卖。 二、竞买前情况须知: 1 、 本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2 、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 2016 〕 18 号《最高人民法院关****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 5 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3 、与拍卖相关的费用情况: 竞买成功后,依法应由原产权人、买受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须竞买人自行向本拍品所在地的税务和国土等部门咨询,本院不负责答复。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买受人须到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相****局)办理垫付税费业务。买受人垫付后,应当凭税务机关开据的凭据原件、垫付人收款账户确认书、垫付人银行卡复印件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执行法院申请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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